醫美診所「元和雅」6年逃稅1.3億 負責人重判7年

 聯合報 / 記者張議晨/高雄即時報導

元和雅曾與雞排妹爆發合約問題,雙方對薄公堂,後來診所被查出逃漏稅,鍾姓負責人被高雄地院重判7年。本報資料照片

台北、台南、高雄都有開業的知名醫美診所「元和雅」,鍾姓負責人被檢調查出長期隱匿現金收入,為規避大量所得稅負,診所還訂定獎金制度,鼓勵員工勸說顧客以「現金」付款,從2011年起連續6年逃漏稅,法院清算逃稅總金額高達1.3億元,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稅捐稽徵法重判7年徒刑。

元和雅在高雄街頭都有豎立廣告,因廣告詞有梗,頻頻躍上新聞版面,但前年曾因與「雞排妹」鄭家純的合約問題,雙方對簿公堂,官司最後雞排妹敗訴。

判決指出,元和雅在台北、台南、高雄開設醫美診所,鍾男掛名診所負責人,診所收入區分為「現金」、「刷卡」、「匯款」、「支票」等,但集團向稅捐機關申僅申報非現金收入,「現金」部分則長期隱匿未報。

2017年9月,調查局航業處接獲線報,發現元和雅集團自顧客收繳的現金收入未依規定申報,且為鼓勵顧客採「現金」繳款,診所還推出獎金制度,激勵員工勸說診所客戶以現金方式付款。

檢調比對診所帳冊資料,發現診所每日「現金」收入至少10餘萬,甚至有單日近百萬現金入帳,但僅有部分收入被存入各診所申辦的銀行帳戶,其餘現金則存放於保險箱,用於支付診所人員的薪資報酬。

不僅於此,檢調還發現鍾男為規避鉅額所得稅負,還與診所醫師訂立「申報比例」,協助診所醫師將執行業務所得改報為「薪資所得」,法官根據相關事證,發現鍾男從2011年起連續6年,指使負責報帳的何姓會計,協助診所、醫師累積逃漏所得稅款高達1.3億元。

檢調、雄院審理時,鍾男坦承有漏報收入,但否認逃漏稅金額高達億元,以他年收入1500萬元計算,即便他全年不眠不休投入工作,也賺不到與逃稅金額相當比例的收入。至於協助診所短報收入的何男,則坦承犯行,強調他受雇診所,只是聽命辦事。

雄院法官根據相關事證,認為鍾男指示何姓會計,協助隱匿大量現金收入,且還鼓勵員工勸說診所顧客以「現金」方式付款,顯然是有計畫逃稅,而非無意漏報稅款,讓會計公司和國稅局人員無法實際掌握診所收益,因此依違反稅捐稽徵法重判鍾徒刑7年;何姓會計1年10月,可易科罰金。可上訴。

鍾姓負責人委任律師葛光輝代發聲明,指雄院審理是依據負責人與所內醫師共同逃漏稅,及協助診所內醫師逃稅,因此一審合併判決7年,並不是他一人隱匿現金,後續也將依法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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